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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朝清
江苏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公安局、市妇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人员和被侵害对象本人及直系亲属除外),如被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按照相关条例予以褒扬奖励;举报人员未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也可视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7月5日《现代快报》)
家暴的本质是故意伤害,再多的理由和借口,都掩盖不了家暴涉嫌违法犯罪。家暴不是“家务事”,每当发生家暴事件时不再追问受害者到底做了什么,而是谴责、制止暴力行为与施暴者,这才是一个健康、成熟社会应有的姿态。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作为一种背离社会规范和公众期许的失范行为,理应“人人喊打”。沉默就是纵容,面对家暴,不论是将家暴等同于“家务事”,抑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仅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也会滋长施暴者嚣张的气焰,甚至会让他们产生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错觉。面对家暴,举报或制止也可能被某些人污名化为“多管闲事”,让一些人明明想挺身而出,最后却踟蹰不前。
“制止家暴可认定见义勇为”,不仅给予利他行为以激励和回报,也向全社会传递出对家暴“零容忍”鲜明信号。“见义勇为”是对污名化的有力回击,举报制止家暴不仅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还是值得肯定与褒奖的行为。当举报制止家暴成为全社会普遍的、持久的价值共识,家庭中弱势群体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